《188体育_篮球比分¥app平台官网学报》2019年第1期
信息来源: 中国知网 发布日期: 2019-02-28 浏览次数: 82
区域合作组织与恐怖主义犯罪防控——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例的分析
打击恐怖主义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内容,作为由中国主导的重要区域性国际组织,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推进反恐合作有助于为我国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提升我国在全球反恐中的地位,对我国反恐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上海合作组织通过制定文件或条约、设立区域反恐机构、开展联合反恐演习等方式,在反恐领域的合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种区域合作模式不仅维护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也为全球反恐行动提供了合作的样本。今后,上海合作组织应当结合本地区恐怖主义犯罪发展的新态势,细化合作的法律规范和行动机制,加强反恐人员和技术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在互联网领域的反恐合作,及时跟进在经贸文化领域的合作,从而进一步发挥区域合作的优势,形成全球反恐行动的合力。
上海合作组织; 恐怖主义犯罪; 区域合作; 反恐行动; 地区安全;
D917.6
划区管理工具与公海保护区在国际法上的耦合关系
为了保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生态环境,在公海上设立海洋保护区被认为是有效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类国际法实践:一类是区域海洋组织设立管理的公海保护区;另一类是国际组织采用的划区管理工具。由于国际法框架内并未清晰地给定公海保护区的定义,导致国际社会就划区管理工具和海洋保护区之间的关系充满争论。国际组织划区管理工具和区域海洋组织公海保护区之间存在耦合互动关系,通过采纳广义的划区管理工具定义,将公海保护区囊括于划区管理工具之内,可以深化这一耦合关系并促进二者之间的结合,从而达到公海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从符合中国的现实权益出发,广义的划区管理工具定义有利于强调国际组织并限制区域海洋组织在公海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权能,从而减少公海保护区国际法实践带来的法律不确定性。
D993.5
法律逻辑及法律方法的拓展研究
<正>主持人语:尽管法治已经被当成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至今依然有很多人对法治中国的可能性存在疑虑。出现这种现象有多重原因,但与不重视逻辑以及在逻辑上至今没有证成法治,或者说没有完成法治理论体系的建构有很大的关联。我们发现,虽然我国的政治家、法学家不断强调法治的重要性,但却从
新兴交叉学科; 新型法律逻辑; 法律方法论; 法律推理; 论证型式;
D90-051
法律逻辑的拓展研究——以新兴交叉学科为背景
<正>法律逻辑一直被默认为是经典逻辑即形式演绎逻辑在法律领域的一种应用,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语用学、修辞学、认知科学、人工智能、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论辩理论、实验心理学、话语和会话分析、谬误理论和法庭科学(forensic science)等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揭露了法律推理的不确定性、非单调性和合情理性,指出法律推理作为一种实践推理的基本特性与经典
2018年度陈金钊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8ZDA034;
新兴交叉学科; 新型法律逻辑; 法律方法论; 法律推理; 论证型式;
D90-051
构建新型法律逻辑论纲
<正>法学不是一门自足的学科,正如法学与哲学交叉形成了法哲学、法学与社会学交叉形成法社会学、法学与经济学交叉形成法经济学……一样,法学与逻辑学交叉形成了法律逻辑学。在当今世界,多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方兴未艾,诸多新兴的学科和研究领域不断异军突起,使得法学研究的范式和对象发生了转变,例如,人工智能的兴起正在突破法律的固有适用范围,也在悄无声
2018年度陈金钊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ZDA034;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法律适用视角下的指导性案例编撰方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CFX005;
新兴交叉学科; 新型法律逻辑; 法律方法论; 法律推理; 论证型式;
D90-051
法律逻辑的论证转向
<正>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推理,必须处理司法过程中的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必然涉及合理性论证,通过论证将法条所蕴涵的规范评价赋予当前案件事实。然而,受传统逻辑观念的影响,我们仍然习惯于将法律逻辑等同于形式逻辑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即使是西方的法律逻辑理论,也习惯于下意识地将法律逻辑等同于形式逻辑,把法律推理等同于演绎模型。近年来,法律论证、法
2018年度陈金钊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8ZDA034;
新兴交叉学科; 新型法律逻辑; 法律方法论; 法律推理; 论证型式;
D90-051
法律论证的人工智能模型
<正>1950年,英国著名数学家、逻辑学家阿兰·图灵(Alan Turing)提出了图灵测试,开始了人工智能的研究。随着人工智能不断地向前发展,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困惑与争议。机器是否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智能?针对该问题的回答可以把人工智能的观点区分为两类,即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观点认为,有可能制造出真正能推理和解决问题的智能机器,并且,这样的机器
2018年度陈金钊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8ZDA034;
新兴交叉学科; 新型法律逻辑; 法律方法论; 法律推理; 论证型式;
D90-051
法律解释的认知逻辑进路
<正>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方法,法律解释的价值必须要通过其运用来实现。从当下司法实践来看,法律解释的运用难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第一,解释权限模糊导致"不敢"解释;第二,裁判后果导向"不想"解释;第三,运用标准欠缺"不会"解释。如果说前两者188体育_篮球比分¥app平台官网:涉及解释体制和司法理念等宏观内容,那么解释标准欠缺就直观体现了裁判实践中法律解释方法"运用难",这也
2018年度陈金钊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ZDA034; 2018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标准化背景下法律解释运用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8EFX006;
新兴交叉学科; 新型法律逻辑; 法律方法论; 法律推理; 论证型式;
D90-051
适应竞争抗辩的基础理论与实践展开
近年来发生的"强生垄断案"和"苹果价格垄断案"揭开了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规则具有特殊性的"面纱"。在认定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时,应当立足于"有限原告资格"的基本立场,并综合考虑"垄断损害"与"责任程度"两个核心标准,以确定真正的受害者,晰清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原告资格的轮廓。我国法律也应当及时完善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资格规则与证据规则,为原告起诉提供更有效的便利,为诉讼程序提供全面、准确的指导,从而解决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激励不足的现实尴尬。人民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弥补我国法院在垄断纠纷案件审理上专业性不足,共同助力我国反垄断法更好地实施。
2016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相关司法对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ZGFYKT201603;
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 有限原告资格; 垄断损害; 责任程度; 证据规则;
D922.294
《我国民法分则(草案)》合同编总则部分的修改建议
201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布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合同编修正或删除了现行法中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借鉴和吸收了司法解释中的正确规定,同时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了域外的相关制度,创设了许多科学合理的新规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保留现行法的内容,应当修正或删除哪些不合理规定;对于借鉴和吸收司法解释的内容,应当选择哪些正确并行之有效的规定;对于新创设的规定,应当针对哪些新情况、新问题予以创设等,均需区别情况,细致斟酌,正确处理。
D923.6
内幕交易犯罪案件中的行政认定问题——以行刑衔接为视角
在内幕交易案件的刑事诉讼中,由证券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认定意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般包括了内幕人、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止日期、违法所得的计算等影响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要素。188体育_篮球比分¥app平台官网行政认定意见的争议普遍存在于内幕交易刑事诉讼中,也是司法实践中广受关注的控辩争点。通过分析行政认定在内幕交易刑事案件中的辩方困境问题,认为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认定在形式、内容、启动程序等方面尚欠缺统一规范。因此,在行刑衔接的背景下,应完善对行政认定的司法审查,避免行政认定意见中循环论证的逻辑缺陷,明晰内幕交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法律解释、证据标准等方面的区别及衔接,实现对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准确认定与处罚,提高司法质效。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互联网+背景下金融犯罪的实证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6BFX057;
D924.3
构建民法典物权编居住权的思考
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居住权并没有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直接以居住权为名裁判案件存在不妥之处。中共中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住房制度新政,为民法典物权编专章增设居住权提供了指引。居居住权是为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而设立在他人房屋上的一项权利,具有用益物权属性。国内外对居住权是否写入民法,以及居住权学理认识仍有不同,我国民法典分编草案将其纳入物权体系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居住权涵义及适用范围已突破传统内容。解决传统与现代居住权衔接与发展问题,在我国民法典体系框架内构建一个与现行《物权法》制度相协调,内容完备,具有中国特色的居住权法律制度有其必要性。
D923.2
融媒时代学报的数字发展与版权保护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资本的大量投入,传媒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纸媒江河日下,新兴媒体蓬勃发展。国家提出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战略要求,作为传统媒体的主要成员之一——高校学报也积极参与数字化建设,实现传统与新兴出版的融合发展。目前学报数字化的路径主要为加入知网等数据库以及开通微博、微信等"两微一端"模式。学报数字化过程中出现一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如,加入数据库集中存在的作者授权问题,而开通"两微"中则面对188体育_篮球比分¥app平台官网:的侵权与被侵权的问题。"内容为王"仍是学报数字发展的核心要素,同时,需要加强学报的版权保护,从立法层面,加强著作权法的修改;从执法层面,积极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从法律意识层面,增强学报的法律版权意识和数字平台的版权保护意识。
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学报研究会课题“移动时代的学报发展与版权保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162015;
D923.41
协商民主、数字网络社会与合作治理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生物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相关领域新技术的蓬勃发展,"数字化生存"已然成为现实,互联网勾连起来的虚拟社群成为一种真实的社群存在方式,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挑战。中国当下坚持的中心集权模式和国家主权的治理逻辑,正在受到数字网络时代的严峻冲击。中国在网络社会应当坚持探索一种法律治理与协商民主的复合治理模式。传统的协商民主能够有效地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的治理共识的一些问题,但在当前的数字网络时代需要吸收技术治理的手段,来建构新型合作治理。合作治理可以优化法律治理的组织结构,形成共同规制的格局,并由此构成一种政府规制与自我规制互相补充、互为支持的合作治理体制,从而为我国的互联网规制探索一种多元民主治理的发展模式。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JJD820003;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宪法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的阶段性学科建设规划内容;
D920.0
政治协商在国家治理中的结构性作用
政治协商在中国伴随着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近70年的历程,是中国宪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世纪之初,协商民主理论的引入和传播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政治协商会议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热情,但是由于两者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论和实践渊源,造成他们之间不同程度上的理论和实践的错位。但也正是这种错位,使协商民主在中国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理论和实践的扩展空间,也为进一步激发政治协商会议的制度活力创造了新的可能。两者相辅相成,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都将发挥出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6JJD820003;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宪法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阶段性学科建设规划内容;
D621
党内法规概念的历史考察——兼对新时代依规治党必要性的思考
党内法规作为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力行依法治国及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充分关注和重视并不断强化的一个极重要概念,并不是在我国自创而生的一个没有任何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的概念,而是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在我国政治学乃至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个强化运用。在我国,党内法规最初是出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之需要由毛泽东同志首先提出的,或者说是出于管党治党的需要。"党内法规"这一概念之所以被《党章》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等党的权威文件确定下来,有其必要性与必然性。因为无论从语义学的角度还是依据现实的需要,"党内法规"这个名称比其他名称更为科学和实用。党内法规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提出或被重视和强化,完全是党内法规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依规治党的理性选择,也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5年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与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的联合招标课题“作为软法的党法研究”阶段性成果;
D262.6
论社区治理多元格局中的党内法规
社区治理追求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格局。多元主体和多元规范是社区治理多元格局的题中之义。中国共产党既是社区治理的领导者,也是治理主体之一。社区治理的法治化要求党的领导规范化。党内法规作为直接调整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专门规范,在多元规范格局中具有开放性特点,即党内法规的规范效力具有外部性,同时能够在互动中促进国家制定法、公共政策、软法和民间法等规范的实施。善治应该是社区治理的价值定位和目标追求。理想的社区治理多元格局应秉持合作共享理念,在党的领导下选择多中心治理模式。将党内法规重新定位为一种"由内及外"的规范,明确宪法、法律的至上性等,有助于优化社区治理多元格局。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社会背景下社区治理多元规范结构的优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5CFX015;
D6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