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_name}后勤保障处在{web_name}党政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web_name}规章制度,负责{web_name}后勤保障服务与管理。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实施、总结后勤保障工作;负责{web_name}食品安全和食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web_name}外引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web_name}公共区域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web_name}物业服务公司(保洁、工程和绿化)监管工作;负责{web_name}水、电、气的管理工作;负责{web_name}办公用房、招待所、教工宿舍、公租房等住 房和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web_name}日常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web_name}公务车辆和班车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普陀校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和固定资产的管 理工作;负责{web_name}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web_name}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处内设综合事务科、生活服务科、物业管理科、交通保障科4个科室。